今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正式颁布实施。为宣传落实好精神卫生法,规范精神卫生服务,提高公众的精神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参与率,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公众关注心理健康,增强心理健康意识。4月27日,我院组织医护人员在会议室由麻?副院长主持举行了宣传动员大会。
(丁志杰院长讲话)
丁志杰院长就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实施《精神卫生法》,努力开创精神卫生工作新局面做了重要讲话,阐述了精神卫生法立法的背景和意义以及我国精神卫生服务的资源状况。
(麻?副院长讲话)
麻?副院长介绍,《精神卫生法》实施后,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住院、出院各环节都有了严格的法定程序,可有效避免“被精神病”的情况。此外,精神障碍患者在住院治疗期间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通讯和会见探访者的权利等受法律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患者本人及其监护人或近亲属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精神卫生法也明确提出:“全社会应当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这既是维护患者权益的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王 颖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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